小说简介
金牌作家“混世魔王程咬金”的现代言情,《我穿高跟鞋的一辈子》作品已完结,主人公:抖音热门,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我叫林宇,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生,在一家写字楼里做着朝九晚五的工作。我有着平凡的外貌,平凡的生活,可我却有一个绝不平凡的爱好——穿高跟鞋。这个秘密就像一颗深埋在我心底的种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生根发芽,不断地折磨着我。每天早晨,当我穿上那双千篇一律的男士皮鞋时,心中就会涌起一阵难以抑制的失落感。我看着鞋柜里姐姐那双闲置的红色高跟鞋,眼神中满是渴望。我的房间是我唯一可以稍微放纵自己这个爱好的地方。我...
精彩内容
我林宇,是个再普过的男生,家写字楼着朝晚的工作。
我有着凡的貌,凡的生活,可我却有个绝凡的爱——穿跟鞋。
这个秘密就像颗深埋我底的,随着间的推移,它生根发芽,断地折磨着我。
每早晨,当我穿那篇律的男士皮鞋,就涌起阵难以抑的失落感。
我着鞋柜姐姐那闲置的红跟鞋,眼满是渴望。
我的房间是我唯可以稍纵己这个爱的地方。
我地了些跟鞋,那些有着鞋跟和细腻鞋面的跟鞋被我翼翼地藏衣柜的底层,用层层叠叠的衣物掩盖着。
有次,我趁着家没,地把那的细跟跟鞋拿了出来。
我坐边,颤着拿起跟鞋,那冰冷的触感却让我兴奋已。
我轻轻地将脚伸进鞋,那瞬间,种奇的感觉涌头。
可是,我的脚太了,勉塞进去后,脚跟被挤得生疼。
我着镜子的己,虽然姿势有些别扭,但那跟鞋却像是有种魔力,让我法拔。
我常常幻想己能够光明正地穿跟鞋走街。
我想象着己穿着那的镶钻跟鞋,迈着优雅的步伐,走过每个街头巷尾。
可是,实却总是残酷的。
我公司是个低调的,和同事们相处得也算融洽。
有,公司举办年,要求家盛装出席。
同事们都讨论着要穿什么样的裙子和跟鞋,我的又始蠢蠢欲动了。
我着那些跟鞋的图片,想着如我能穿这样的鞋子参加年该多。
我地把的跟鞋带到了公司,藏了我的办公桌面。
年即将始的候,我趁着家都忙碌地准备,地溜进了个空的议室。
我拿出那跟鞋,再次尝试着穿它。
可是,我的脚刚伸进去,就听到了面来的脚步声。
我惊慌失措,想要把鞋子脱来,可是越着急越脱来。
我听到同事的声音越来越近,到了嗓子眼儿。
“林宇,你面吗?
年要始了。”
同事面喊道。
我只能硬着头皮回答:
我有着凡的貌,凡的生活,可我却有个绝凡的爱——穿跟鞋。
这个秘密就像颗深埋我底的,随着间的推移,它生根发芽,断地折磨着我。
每早晨,当我穿那篇律的男士皮鞋,就涌起阵难以抑的失落感。
我着鞋柜姐姐那闲置的红跟鞋,眼满是渴望。
我的房间是我唯可以稍纵己这个爱的地方。
我地了些跟鞋,那些有着鞋跟和细腻鞋面的跟鞋被我翼翼地藏衣柜的底层,用层层叠叠的衣物掩盖着。
有次,我趁着家没,地把那的细跟跟鞋拿了出来。
我坐边,颤着拿起跟鞋,那冰冷的触感却让我兴奋已。
我轻轻地将脚伸进鞋,那瞬间,种奇的感觉涌头。
可是,我的脚太了,勉塞进去后,脚跟被挤得生疼。
我着镜子的己,虽然姿势有些别扭,但那跟鞋却像是有种魔力,让我法拔。
我常常幻想己能够光明正地穿跟鞋走街。
我想象着己穿着那的镶钻跟鞋,迈着优雅的步伐,走过每个街头巷尾。
可是,实却总是残酷的。
我公司是个低调的,和同事们相处得也算融洽。
有,公司举办年,要求家盛装出席。
同事们都讨论着要穿什么样的裙子和跟鞋,我的又始蠢蠢欲动了。
我着那些跟鞋的图片,想着如我能穿这样的鞋子参加年该多。
我地把的跟鞋带到了公司,藏了我的办公桌面。
年即将始的候,我趁着家都忙碌地准备,地溜进了个空的议室。
我拿出那跟鞋,再次尝试着穿它。
可是,我的脚刚伸进去,就听到了面来的脚步声。
我惊慌失措,想要把鞋子脱来,可是越着急越脱来。
我听到同事的声音越来越近,到了嗓子眼儿。
“林宇,你面吗?
年要始了。”
同事面喊道。
我只能硬着头皮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