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里人吓鬼,比赛谁更吓唬人
第2章
识点 响社区民主治理的因素
社区民主治理属于多主、多对象的复合治理,受其主与对象的公属的响,其治理绩效受以
因素的约。
()集行动的困境与社区参与度
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可能是被动员起来的,也可能是发的,管是哪种方式,参与者的益决
定其参与的积,由于志愿身参与社区公事务的本基本由社区员个承担,而受益则由
员享,社区参与便陷入集行动的困境——“搭便”。奥尔森指出,如个集团的所有个实
了集团目标后都能获……有理的、寻求我益的个采取行动以实他们同的或集团的
益。只要们可以坐收渔,就选择名“搭便者”。句话说,即使个集所有个都是理
的,作为个同,他们采取行动实集的同目标或益后都能从获益,他们仍然愿采
取行动以实同益或目标。正因为如此,士多才指出,“凡是属于多数的公事物常常是
受照顾的事物”。陈万灵于 00 年广州市珠区南西街社区所作的问卷调查也表明,关社
区建设的居民,仍有 40.%的居民并向街道办事处和居委反映意见。所以居民有较的社区参与度
为民主治理正常运转的首要条件。
(二)委托-理问题
社区民主治理,社区居民多数况依靠选举产生的民意表理行使治理权,社区居民与
社区公事务的常治理者是委托与理的关系。这种关系隐藏着社区公事务的理机构或理者的短
期行为、滥用理权、作为甚至背叛等道风险。这是因为:①委托与理的目标与意愿定
致;②委托对理的实际工作绩效难以确定或确定本过。因此,委托能确定理是否适当
地实施了行动。
()基层政府的错位与越位
政府的角定位深刻响社区民主治理的效。基于统垂直型的管理模式,基层政府的角是“决
策者”,居委或村委是“管理者”,居民或村民是“被管理者”。如政府动辄以行政命令干预社区
事务,控所有社区组织与社区资源,包揽社区公事务,这扼社区居民对社区公事务参与的热,
“社区冷漠症”,将严重削弱社区治理的绩效。 知识点 4 社区民主治理绩效的对策
()就社区积公民
社区民主治理的良运转需要社区益相关者的公民与积公民行为的支撑。罗伯·D.帕南的
实证研究显示,公民发达的地区,公管理的质量与效率均于那些公民发达的地区。个地
区的公民程度越,地区政府就越有效率。公民(ii-ne),是指公民间的信、团结、合作、互
助以及对公事务的责、参与的理状态与行为表。积公民(tie itizeni)意味着公民从政府
服务的被动消费者变为社区治理的主动参与者,关社区发展,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