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二岁那年,我有个很的朋友,她默默。小编推荐小说《天边有楼兰》,主角鑫鑫胡志情绪饱满,该小说精彩片段非常火爆,一起看看这本小说吧:二十五岁那一年,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她叫默默。我经常和她在一起逛街,逛完街再一起回到我的家。她会给我倒上一杯水,然后坐在我旁边听我说话,或者我听她说话。我在意她的原因是因为有一次她哭着和我说,她有白血病。哭着哭着她笑了,她的眼睛很坚毅,仿佛冒着一种光。我注意到这种光不是绝望的光,而是向死而生的一种光。她跟我说,她要做“抗癌战士”。我大多数时间都是和她一起相处的,我总是安慰她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好起来...
我经常和她起逛街,逛完街再起回到我的家。
她给我倒杯水,然后坐我旁边听我说话,或者我听她说话。
我意她的原因是因为有次她哭着和我说,她有血病。
哭着哭着她笑了,她的眼睛很坚毅,仿佛冒着种光。
我注意到这种光是绝望的光,而是向死而生的种光。
她跟我说,她要“抗癌战士”。
我多数间都是和她起相处的,我总是安慰她要害怕,切都起来。
每次向她那张脸,我都觉得很悉,这种悉感让我很喜欢和她相处。
她很喜欢听我讲故事,后来再满足于我讲,她想让我写说。
为了让我同意去写,她每都穿衣服从医院跑到我家对我死缠烂打。
我很意她的病,她的病也让我想起来另个故,她也是样的病。
默默说,她的家农村,她想病之后,有机和她去。
我问她是哪个村,她的回答让我呆愣住了。
那个地方我去过,但我愿意再去了。
着默默祈求的目光,我点了点头。
后来我们俩经常起路边摊,的满头汗。
然后走城市的霓虹灯,你言我语,偶尔露出笑容来。
这是这本书的楔子,由于字数够,所以就这写我想说的吧。
这本书的节奏也许是那么,也许太适合餐化的文,但如你们能仔细读去,定有收获。
因为“青春”是个恒的话题,论是还未经历,还是正经历,或者是已经经历过青春的,都对那段光有所感想。
我读过很多青春类的说,它们也曾次次挑战着我的泪点。
有的甚至让我很都走出去,但庆的是,这次刀子的是我了,哈哈哈。
个玩笑,其实我的说还是以轻松诙谐为主,等把你们的蛔虫勾引起来之后,才刀。
所以胆的去读吧。
这是本以称展的群像说,面每个物都有己独的生和验。
写过书的应该都知道,以称写群像是个很难的事,如奇我是怎样完的,也来读吧!
主角是我灵魂的部,故事是我生活的部,它们都是虚构的,但我故事抒发的感却是比实的。
因为对于我身而言,我经历的痛要比他们还要残忍。
有说,写青春说的矫,青春就应该像火压着轨道驶过般,给你伤害也,还是只给你带来阵风也,它都应该是轰轰烈烈的。
但恰恰了我说的“矫”,有敏感,有懵懂,有恨,有爱,因为这种绪是只有那个年龄段才足够的。
那就让感的你们,跟着感的我,起去探索这八个物的命运吧。
刚字,我厉害吧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