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鸥之歌

第1章

贼鸥之歌 饿夜 2026-01-27 03:09:08 现代言情
6 岁,我突然拥有了“走”的能力。

管是橡皮、还是爱,只要我想,它们就部属于我。

而,我已经找到了能彻底改变命运的终目标——我定,定要走凌潇的生。

.我楚洵,今年秋正式升入屈指可数的等学府——京,就读于建筑系。

我的脑子很灵光,写得字,入学之初就加入社,更以的速度为社团的核社员。

夸张地说,短短学期间,我已经为乃至整个建筑系的风物,这都归功于我拥有独二的“赋”——占有,你也可以理解为,走。

.奇迹发生 6 岁的夏,同学的爸爸去出差后,带回支钢笔作为礼物,那他把钢笔带到了学校。

那是支漂亮的笔。

同学说,这支笔只能到。

整,这支钢笔彻底占据我的脑:“如它属于我就了”,这种想法断回想,某个瞬间我突然感到轻的眩晕,而后钢笔突兀地出我。

明明正使用着钢笔的同学仍写着什么,没有意识到他的钢笔已经易主。

坐前排的王灿灿这突然转过头来,“洵洵!

你的钢笔能再再再再借我用用吗!”。

我将钢笔递给她,而她笑着道谢,转了回去,只留我头雾水。

直到晚习结束,也没有半个质疑钢笔为什么我的。

“这支笔的,”原本拥有它的同学回家前遗憾地对我说,“早知道让我爸也给我带支了,他周正去出差。”

于是我终于意识到,我已经正“占有”了这支本属于我的钢笔。

.我出生苏市个普家庭,得益于爷爷过去生意的积累,家留了笔可观的存款;但由于爷爷急病发作离继而产生量花销,这笔缩水的财就变了家庭的“底气”,能随意挥霍。

因为爸爸的“守财”,他们的夫妻关系也益冷漠;他们生活感知到太多,所以眼渐渐只能到己。

知道什么候始,我们已经像个房客般同屋檐生活。

所以你应该可以到支来的钢笔对我来说的可企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