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是败家子

穿越之我是败家子

分类: 幻想言情
作者:爱吃昆虫的金道千
主角:丁凡,陆千雪
来源:fanqie
更新时间:2026-01-28 0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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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小说《穿越之我是败家子》“爱吃昆虫的金道千”的作品之一,丁凡陆千雪是书中的主要人物。全文精彩选节:“砰!”门板撞在墙上的闷响,把丁凡从混沌里拽出来。后脑勺的钝痛像扎了根刺,他刚睁开眼,三柄闪着寒光的柴刀就晃到了眼前——为首的络腮胡唾沫横飞,嗓门震得人耳朵疼:“丁凡!五百两赌债,今天不还,卸你胳膊当柴烧!”丁凡脑子“嗡”的一声,陌生记忆翻江倒海:他本是现代特种部队的王牌狙击手,执行任务时被炸弹掀飞,一睁眼竟成了大乾王朝临州丁家的嫡子。这原主也是个“人才”,三年败光爹丁百万的家产,还染上赌瘾,昨天...

小说简介
“砰!”

门板撞墙的闷响,把从混沌拽出来。

后脑勺的钝痛像扎了根刺,他刚睁眼,柄闪着寒光的柴刀就晃到了眼前——为首的络腮胡唾沫横飞,嗓门震得耳朵疼:“

两债,今还,卸你胳膊当柴烧!”

凡脑子“嗡”的声,陌生记忆江倒:他本是种部队的王牌狙击,执行务被弹掀飞,睁眼竟了乾王朝临州家的嫡子。

这原主也是个“才”,年败光爹万的家产,还染瘾,昨输了两,把家后间铺面押给了眼前这伙。

更荒唐的是,原主为骗还债,去扰知府陆雪,被当众泼了茶水,连街头糖葫芦贩都编了顺溜:“家郎,脸厚,追,喝凉茶!”

络腮胡见他发愣,伸就抓他衣领:“装死?

今要么还,要么……”话没说完,身先动了——种兵的格本能刻骨子,他侧身避,屈肘顶络腮胡肋骨,却故意收了力。

只听“哎哟”声,络腮胡蜷地哼哼,却没伤筋动骨。

剩两个壮汉懵了:这还是那个被扇耳光都敢还的

凡甩了甩发沉的脑袋,眼冷得像冰,话却留了余地:“两我认,但要间,还你两。”

“屁!

你这败家子,能出两?

除非掉子!”

络腮胡疼得龇牙。

凡没废话,走到桌边抄起笔——穿越前为伪装身份练过几年,笔锋刚劲却张扬。

他蘸了墨,宣纸写:“河之水来,奔流到复回。”

写完随,没等众细,门就来清脆的脚步声。

淡紫襦裙飘进来,陆雪的身刚出,周围的空气都亮了几。

她本是来热闹的——毕竟原主前些扰过她,倒要这败家子怎么收场。

可进门,目光就落了宣纸,眉梢轻轻蹙起:这诗意境阔,倒像能写出来的,难道是抄的?

络腮胡也瞥见了诗,嗤笑:“装什么文!

写句破诗能当子用?”

凡转头向陆雪,嘴角勾出抹痞气却油腻的笑:“陆姐来得正,如个见证?

后我还,凭处置;但要是还了,还请这位兄台把铺面还回来。”

陆雪盯着他的眼睛——那面没有原主的猥琐,却藏着她懂的从容。

她沉吟片刻,轻轻点头:“,我作证。

但公子,你说到到,别再丢家的脸。”

说完转身离,裙摆飘过,又忍住回头扫了眼那行诗,的疑惑更重了。

络腮胡见陆雪,敢再闹,撂句“后我再来”,带着灰溜溜地走了。

屋终于安静,瘫坐椅子揉穴。

两,,对穷二的家是文数字。

但他是谁?

是经历过生死的种兵,擅长绝境找出路。

他着桌的诗,眼睛亮了——原主虽败家,却生书门,家藏着古籍。

更重要的是,乾王朝文风鼎盛,首诗能值。

“来步,得靠‘抄诗’捞桶了。”

凡喃喃语,嘴角扬起笑。

没注意到,门扒着门缝的管家伯,正擦着眼泪嘀咕:“爷,爷终于醒了!

就是刚才那肘子顶的架势,怎么都像街边耍把式的?

还有那诗,是爷抄的?”